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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 贯彻新法规做好政采工作

作者:陈雄 发布于:2015-11-30 17:44: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绵竹市财政局以上述新法颁布为契机,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扎实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一是深入学习新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章节要点,娴熟地运用到政府采购工作中去,有的放矢的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二是抓住新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制定的职责和事项要求,结合绵竹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拓展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力求政府采购工作做出实效。三是按新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的新要求、新变化,创新工作方法,有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深入进行。四是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事项,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优化工作程序,从工作机制上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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