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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将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7:33:16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满足高龄、困难老年群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近日,柳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柳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柳州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方案》规定,政府将立足民政兜底保障根本,发挥社会福利作用,依靠四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体制,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为全市包括城市散居“三无”60周岁以上老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失独困难老人,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残疾老人,重点优抚对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空巢困难老人,90周岁(含90周岁)以上的老人等五类困难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这项民生工程将于2016年起正式实施。
 
  《方案》明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帮扶补助标准为:前四类人群每人每周可享受一次上门服务,每次2小时,按照25元/小时的养老服务经费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26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第五类人群,每人每两周可享受一次上门服务,每次2小时,按照25元/小时养老服务经费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13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类别重复者不累加,按照类别最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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