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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财政局局长李润金听取政采汇报

作者:胡太云 詹俊峰 发布于:2015-05-05 10:26: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期,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颁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条例。在国务院简政放权的大背景,取消了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为使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得以贯彻执行,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4月30日上午,九江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润金专题听取了九江市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该局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卫红主持汇报会。

  九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九江采购办")主任胡太云就九江市近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下一步政府采购工作的几点建议,以及提请解决的有关问题等作了详细的汇报。 同时还重点汇报了学习贯彻落实新政策法规修改完善当前与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上级政府规章不相适应的操作规程的意见。

  她说:一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法律空白,使政府采购法律框架更加科学完善,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了,对一系列长期困扰我们工作的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创新精神,与时代发展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现实要求高度契合。二是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68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就涉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通信建设项目招标 代理机构资质认定等内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成为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新任务。三是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处罚力度有所加重。从政府采购法修正案来看、从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来看,以"宽进来管"加大事中事后的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禁止其代理业务等等。四是我们将尽快修定与现行政策相配套、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李润金对九江近两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表示:你们工作在第一线很辛苦,在工作中做到了"三有",一是观念有了更新。大家通过不断解放思想、改进更新,工作思路比较清晰、目标非常明确,采取的工作措施十分得力,效果也十分明显。二是工作有了起色。电子化政府采购、日常监督管理、对县(市、区、山)的指导、协议供货方式、政府采购规模和节约率,都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有了很大的起色,各方面管理也有很好的基础。三是形象上有了提升。对政府采购的评价度反映越来越好,由原来大家对政府采购"周期长、价格高、效率低"的说法转变为政府采购"提速、控价、保质"的良好评价之说。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依法依规。工作中要按条例、规定做事,要守住底线,按原则办事。以新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律为契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上下工夫,力争尽快在学习宣传上创造好的经验和做法。二是方便办事。要在监管工作上下功夫,既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方便采购人办事,要简化工作程序,抓大放小该放的要放开,该管的一定要管好,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一个长足进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三是要更加注重实效。要继续发扬和保持当前采购规模在全省的优先地位,保持节约率不下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现防止腐败节约资金的目的。让社会、部门、群众感觉到,采购办的工作程序规范,办事方便,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多印发一些宣传指南、政策法规,服务于采购人。最后,李局长对市政府采购办提请的建议给予了肯定答复,并为今后政采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后,卫红表示,非常感谢李润金局长上任几年来对政府采购的领导、支持和关爱,今天还抽出宝贵时间,专门听取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汇报,这是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关心,也是对我们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并表示我们将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抓紧抓好汇报会既定事宜的落实,将乘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新法规的东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开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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