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机制
作者: 发布于:2015-05-04 14:57: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行为,近日,江苏省涟水招管办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实施细则》,对在该县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实行动态考评。
《细则》要求,代理项目组组长必须到开标现场组织开标活动;对一般失信行为每次扣2分,对较重失信行为除每次扣10分外,在全县范围内暂停3-6个月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对严重失信行为除每次扣20分外,在全县范围内暂停6-12个月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 同时还要求考核采用一项目一评分,从初步发包方案、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备案、开评标及中标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一季度一汇总,一年度一总结,并向各业主、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部门通报,作为评优惩劣的主要依据。
动态考核的推行,将有效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切实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利益,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该县招管办还专门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召开了宣贯会,对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核相关事宜作了解读和说明,以更好地落实该项制度。(王虎 刘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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