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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六举措完善政府采购建设

作者:王冰梦 通讯员 何一平 发布于:2015-04-30 11:40: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浙江省通过六大举措完善政府采购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着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2015年浙江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要紧紧围绕条例的学习贯彻展开。加快完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建议稿),加快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意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现场组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根据我省建立现代政府采购模式的要求,加快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在线询价管理办法》。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制度的系统化。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通过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减少事前审批管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调整完善2016年全省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合理确定集中采购范围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强化有利于提高效率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大采购预算、采购信息、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公开力度,细化采购结果公告事项,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全过程信息公开带动全过程监管。
 
  三是强化项目带动,着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积极配合财政职能处室加强与同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对各部门推出的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活动组织实施、采购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监督指导、跟踪评价,强化项目管理,通过一个个具体项目的示范,推动整个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快全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经验交流、推广示范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购管理机制。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有关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制度、政策。积极配合财政职能处室主动参与有代表性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采购需求制定等前期工作,重点指导项目实施机构科学选择采购方式、依法组织采购活动、全程跟踪采购合同履行,通过边学习、边研究、边实践、边总结,逐步积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购管理经验,不断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全面推广。
 
  五是统筹创新和整合,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引入云计算技术,创新开发应用模式,全面改造升级我省现有政府采购外网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快政府采购外网系统与教育和卫生部门集中采购系统、医展会政府采购系统的整合,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全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一体化建设,为我省政府采购机制、模式的改革创新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推进政府采购内网系统的推广应用。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设。按照简政放权、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强对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撤销"准入门槛"之后的执业监管。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省中介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对代理机构的日常考核评价体系等长效监管制度,加强对代理机构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构建代理机构行业自律机制,引导采购人合理选择代理机构,促进代理机构差异化发展和行业有序竞争。密切关注全国政府采购行业协会筹建进展,适时启动浙江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的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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