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六举措提高政府采购的综合效益
作者:郭鑫 发布于:2015-04-30 11:37: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4年,吉林全省完成政府采购额222.47亿元,节约资金24.05亿元,节支率9.75%。
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14】465号),衔接调整了我省现行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提出了一并贯彻落实遵照执行的工作要求。
三是部署实施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改革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转发了《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采购【2014】551号)。按规定上报了全省省级1500家预算单位相关信息,确保了此项工作于2014年底前顺利实行。
四是对省政府采购中心及部分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进行考核检查。制定了《2014年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考核检查方案》,对省政府采购中心和23个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关于省政府采购中心及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考核检查情况的通报》(吉财采购【2014】695号),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认真进行整改。
五是试行全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方案》(吉财采购【2014】911号),进一步发挥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创新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支持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六是开展全省公务用车定点采购工作为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对全省公务用车实行了定点采购管理,并印发了《关于吉林省公务用车定点采购相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14】1042号),明确了相关管理工作的要求。
同时,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吉林省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作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突破口,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发挥政策功能、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提高政府采购的综合效益,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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