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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提高信息类IT产品协议供货限额标准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4:05:30 来源:财政部网站
  随着采购单位采购量的增加,为方便采购单位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近期,江苏省吴江区财政局出台文件,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法进行了调整。一是提高采购最高限额标准,信息类IT产品(含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PC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扫描仪、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数码相机、传真机、数码摄像机等设备)和空调机,由原来的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实行协议供货,现最高调整至50万元,即采购量在2万元至50万元之间实行协议供货;办公用品(含复印纸、硒鼓、粉盒三类)最高限额由原来的由5万元调整至10万元。二是在协议供货范围限额内引入再竞争,原信息类IT产品和空调在协议供货金额范围内,由办理政府采购申请手续后,直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若其他经销商报价低于协议供货同品牌型号最高限价5%以上(含5%),采购单位可以向非定点供应商购买。现除上述二种方式外,采购单位还可在协议供货中标品牌型号内选择一个或二个以上的品牌型号,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询价等方式进行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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