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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已完成2.03亿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1-20 15:10:57 来源:财政部网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年探索试点、两年提升扩面、三年全面推广”的要求。2015年,南宁市本级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南宁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包含6大类66款408项可实施购买服务的项目,涵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内容。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市财政局、民政局、工商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财综〔2015〕226号),提出抓好2015年政府“提升扩面”工作任务的落实和2016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三是结合部门预算开展本级试点。结合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2015年试点项目主要涉及财务审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城市维护、污水处理等领域18类项目,预算总金额达4.64亿元。截至10月中旬,18个项目中已有16个通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完成了购买手续,实际支出金额2.03亿元,完成总预算的44%。
 
  四是纵向推进县区试点。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工作目标和部署,根据各县(区)现有的工作基础,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积极推进县(区)层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目前,上林县、马山县、兴宁区、西乡塘区等推进进度较快的县(区)已制定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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