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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将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

作者: 发布于:2015-11-20 11:09:25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伊犁州财政局按照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紧紧围绕自治州深化财税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新管理思路,完善体制机制,深化财政改革,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从六个方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一是严格遵循《预算法》,按照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预算。预算收支的预测要以伊犁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单位职能的需要,认真测算每笔收支项目,确保各项收支预算编制依法合规、真实准确。
 
  二是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大政府性基金统筹力度,除国家另有特殊规定外,政府性基金按不低于2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各项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按照2020年统筹资金达到30%的要求,2016年自治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20%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三是提升预算绩效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伊犁州本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申报项目需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报送绩效目标,已完工项目需提交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的绩效评价报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凡不提交绩效评价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不安排或减少预算安排。
 
  四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按照预算法要求,认真落实《伊犁州本级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公开自治州本级预决算信息,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五是启动项目库管理,探索试编项目支出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按照《自治州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要求,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以列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根据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单位事业发展目标及年度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实行滚动管理。
 
  六是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预算经自治州人大审议通过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调整。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做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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