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2016年工程类项目预算须落实资金来源
作者: 发布于:2015-11-16 13:06:3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财政局五项举措,积极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做好各预算单位基础数据核实工作
收集核实预算单位人员、车辆、资产及财政收支等基本数据,建立基础数据库,对预算定员定额标准进行详细测算,对乌苏市工商局、乌苏市技术监督局等新增单位调研,进一步完善分类分档。
二、细化供养人员信息,强化固定资产监管
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基础信息表,财政局业务科室认真核实确认,便于今后各预算单位人员调动、增减等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查询,同时强化了各预算单位车辆、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严格预算项目审批
2016年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将结合今年财力情况和乌苏市经济发展需要,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重点保证市委、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支出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支出。2016年工程类项目预算,必须落实资金来源,不能留有资金缺口和超规定范围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四、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
预算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乌苏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详细、全面、准确编制采购预算,经财政局核实、财经领导小组批准,预算单位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未列政府采购预算的,在执行年度一律不予办理采购事宜。
五、公开透明、有效监督,加强管理,注重绩效
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强化预算绩效目标实现财政管理从重投入转向投入与结果并重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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