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豫: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
作者:王少玲 推荐 发布于:2015-04-22 10:55: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明确政府采购程序和限额标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明确政府采购程序和限额标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监管体系。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做好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认识,扩大了各类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严格预算执行,对没有编制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强化预算约束力。
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形成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合力。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规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制度的行为,督促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落实,进而提高采购人的依法采购意识。(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马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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