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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 迅速行动多措并举贯彻《条例》

作者:王少玲 通讯员 曹俊 发布于:2015-04-22 10:54: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记者 王少玲 通讯员 曹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积极行动,多措并举贯彻执行《条例》。

  包头市具体如何贯彻执行《条例》的?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首先短期内调整和完善《包头市政府采购网》软件功能;其次开展贯彻执行《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再次积极落实《条例》的具体规范内容,全力以赴实现《条例》公开、规范、创新和责任的标准要求。

  拿积极落实《条例》具体规范内容来说,《条例》第43条规定,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中标公告"平台链接采购文件并同时公告。《条例》第45条规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信息公告"平台增加"合同验收"公告,实现公共服务项目验收公告;另外,包头电子商城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条例》第50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告。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信息公告"平台增加"合同验收"公告,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开。

  同时,增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增加了竞争性磋商采购;开发批量采购流程。《条例》第24条规定,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开发了"批量采购"功能,对适合批量集中采购的项目进行归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批量采购;增加社会购买服务。《条例》第45条规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开发了"购买服务"功能,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专门统计审核。建立化整为零预警;《条例》第28条规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开发了同一项目在一个预算年度自行或非招标采购累计达到包头市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网络自动预警,对采购人进行网络提示,帮助管理部门审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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