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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4-20 08:59:57 来源:

  日前,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到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三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专项调研,针对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废标率居高、采购价格机制不到位、围标串标等专项整治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同时对政府采购新常态下如何监管、专家库精细化管理以及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精细化编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李英杰副局长就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出新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问题排查和制度清理。要全面把控政府采购的风险点,特别是对与《条例》不适宜的制度办法要认真清理,按照"立、改、废"并举的原则,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

  二是加快推进采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具体规定,推进市级采购文件、合同、公告、中标通知书等文本格式的标准化,同时要增强政府采购法治意识,厘清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做到管理不缺位、不越位。

  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绝不允许给任何供应商提供“方便”之门,这要作为政府采购铁的纪律和工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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