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天津:鼓励公开未中标原因

作者:张建芳 发布于:2020-12-01 17:18: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鼓励对评审结果进行说明

  公开未中标原因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天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推进开标活动对外公开。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的前提下,除了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参加开标活动,还允许其他人员观摩开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其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结果进行说明,向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告知其本单位分项得分及未中标(成交)原因。让透明为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开放和有序竞争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规范11个政府采购程序环节、清理33个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做法……“透明”成为天津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标签。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中,天津市连续三年位列前十。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