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天津:鼓励公开未中标原因

作者:张建芳 发布于:2020-12-01 17:18: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透明”是天津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关键词,同时也是该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大亮点。
 
  “开展采购意向公开两个月以来,天津市纪委、交通管理局、公安局等近300个采购单位发布了1230个采购意向,涉及采购金额近100亿元。”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张国忠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披露。
 
  采购意向须明确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财政部于今年3月2日颁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作为非试点城市,要求市、区两级预算单位分别提前半年和一年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以方便供应商提早获取采购信息。2020年7月1日起,天津市财政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建立了采购意向公开专栏,开始提前实施采购意向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
 
  在采购意向公开政策执行方面,天津市要求采购单位在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时必须公开项目要执行的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包括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以方便中小供应商提前了解相关项目的情况、做好准备。
 
  在采购意向公开政策落实方面,天津市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切实履行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责任,集中公开年度采购意向、分散公开临时追加的采购意向,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便捷、准确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