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励公开未中标原因
作者:张建芳 发布于:2020-12-01 17:18: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透明”是天津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关键词,同时也是该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大亮点。
采购意向须明确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财政部于今年3月2日颁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作为非试点城市,要求市、区两级预算单位分别提前半年和一年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以方便供应商提早获取采购信息。2020年7月1日起,天津市财政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建立了采购意向公开专栏,开始提前实施采购意向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
在采购意向公开政策执行方面,天津市要求采购单位在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时必须公开项目要执行的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包括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以方便中小供应商提前了解相关项目的情况、做好准备。
在采购意向公开政策落实方面,天津市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切实履行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责任,集中公开年度采购意向、分散公开临时追加的采购意向,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便捷、准确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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