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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扶持情况定期报 确保中小企业获实惠

作者:张建芳 发布于:2020-12-01 11:59: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要怎样才能落实在政府采购项目上?研究这个问题的省市很多,天津市财政局的妙招是建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报送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措施落实进展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部门定期报送所在部门(系统)和区定向支持中小企业项目执行进展情况。
 
  预算调整须上报
 
  《通知》规定,报送内容包括预留份额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其中,预留份额情况包括本年度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金额及占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比例、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金额及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金额比例。为了防止采购单位随意进行预算调整,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通知》还规定在年度预算调整中,涉及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应报送变动后的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金额及占政府采购预算比例、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金额及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金额比例。
 
  项目执行情况则涵盖: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和授予本市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还包括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情况,例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数、预算金额,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注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落实情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数、预算金额,实际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项目数、预算金额,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注明价格扣除比例要求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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