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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违规 处处受限 信用评价结果怎么用?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20-11-27 15:43: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是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重要举措,对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高效开展市场经济活动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这是财政部2016年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要求高度重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工作。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不少地方每年都会公开对采购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结果。那么,信用评价结果该怎么用呢?
 
  信用评价结果是实施

  政府采购监管的重要依据
 
  “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合理优化,一方面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有影响;另一方面对采购人选择采购代理业务有一定影响,也就是影响其业务的拓展。”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杨锡才说。
 
  对于采购人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以及不少省市都明确,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如山西省太原市就要求采购人在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时应当查询其信用记录,不能选择不良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对于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四川省和武汉市都明确,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信用良好的代理机构优化检查频次,对信用较差的代理机构加大监管力度。
 
  “此外,信用评价结果对采购代理机构本身也是一个执业指引和评判依据。这两年,被处罚的采购代理明显减少了,意味着信用考核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副科长何显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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