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施农副产品专向采购 构建公益性实体市场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8-10 14:29:0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进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办)、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要求,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带贫益贫,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开展采购
(一)组织农副产品定点采购。各级采购单位要将本地区进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以下简称832平台)的供应商,作为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定点供应商,进行定点采购。
(二)实施农副产品专向采购。依据国家脱贫攻坚、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导向,各级采购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大宗农副产品,采购资金为预留份额资金的部分,应专门面向进入832平台的供应商采购,或要求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预留份额内的农副产品采购项目分包给进入832平台的供应商,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三)构建公益性实体市场。有条件的市县,财政、扶贫、供销等部门可在本地区农贸市场,推动开辟公益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专区,方便采购单位和消费者实施采购,降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销售成本。
(四)做好农副产品推介销售。贫困县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探索平台带货直播、微信推广销售等销售方式,丰富营销模式,扩大销售渠道,增强采购单位的认同感,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销售量。
二、认真做好审核认定
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线下采购数据和佐证材料,并按照规定报送扶贫开发部门进行审核认定,保证线下采购符合规定要求。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好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卖难问题”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战疫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各预算单位要在6月底前完成交易账号开通和激活工作,把握好农副产品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按照已预留的采购份额加快采购执行进度,加大力度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已实施采购的预算单位要及时支付货款,通过银行转账等线下方式付款的应及时上传支付凭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的指导,用好用活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确保全面完成预留份额采购任务。各级扶贫部门要做好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各级供销部门要积极与供应商对接,协助扶贫部门做好货源组织、宣传培训等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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