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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透明度是怎么评估出来的?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20-04-28 19:14: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这个透明度评估结果是怎么得出来的”“我们怎么做才能拿高分”……财政部发布的2019年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结果引起了业界广泛热议。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此次评估采用量化方式进行。那么,本次透明度评估是如何量化的呢?记者日前从负责此次透明度评估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西财经大学获悉,量化的方式体现在指标设计、样本选取等方面。
 
  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221个观测点=100分
 
  “本次评估以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评估对象,围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平台建设、信息发布、整改落实、配合评估等方面展开,充分运用量化的方式,对政策活动的主体、客体和环境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评估。量化的方式具体体现在指标设计、样本选取、评估方法等方面。”具体负责本次评估的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匡小平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
 
  据匡小平介绍,在指标设计方面,此次评估指标详细完整,相较于2018年更具客观性与操作性。政府采购透明度指标体系由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221个观测点构成,指标加权总分为100分。一级指标包括“监督指导”“平台建设”“信息发布”“整改落实”“配合评估”“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每个一级指标包括若干二级指标。
 
  匡小平进一步介绍,其中,“监督指导”下设6个二级指标(15个观测点),包括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指导市县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媒体监管、信息发布机制、监督考核和动态监管。“平台建设”下设5个二级指标(15个观测点),包括信息推送、网站访问、网站建设(含附加分项和观察指标)、平台制度建设以及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信息发布”下设4个二级指标(183个观测点),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含扣分项)、监管处罚信息(含扣分项)、其他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意向(为观察指标)。
 
  另外,“整改落实”下设1个二级指标(2个观测点),两个观测点均为扣分项。“配合评估”下设1个二级指标(4个观测点),包括提交自评报告时间要求(扣分项)、书面说明材料内容真实、完整等具体要求以及协同配合要求。“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下设2个二级指标(2个观测点),包括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附加分项)和电子卖场建设(附加分项)。所有信息经科学筛选和量化处理后,成为二级指标下的相应观测点,每个观测点赋予的分值为1~5分,加权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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