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如何设置?十五个要素需抓住
作者:吴正新 发布于:2019-11-14 17:11: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7知识产权
尊重知识产权是市场规则,也是国际规则,政府采购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但是,结合政府采购实际来看,更应当同时确保采购项目的后续投入不被前期中标、成交供应商因为知识产权的原因而绑架,导致后续的政府采购行为没有竞争性或者导致创新无法实现,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受到损害。笔者认为,要在采购活动中解决这个问题,应当在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部分作出三个层面的规定:
一是供应商应保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承诺提供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提供),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最终不利后果。
二是采购人享有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如欲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之前的自有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是供应商采用了自己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成果的,应当获得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授权,并完全支付相关费用,保证该采购项目和该采购项目的后续开发使用,均不会被知识产权人主张赔偿或者补偿。供应商完全支付的费用,应作为采购项目的成本构成,含在报价里,以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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