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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如何设置?十五个要素需抓住

作者:吴正新 发布于:2019-11-14 17:11: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2重要文书格式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实现采购活动规范化进行,一些供应商竞标文书格式设置是非常必要的,这常常也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竞标文书格式,应当坚持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一般不得具有强制性。
 
  但是,为保障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的必备文书格式,如投标函和承诺函等,一般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而文书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目,应当作为供应商根据自身竞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的选择性内容填写事项。
 
  另外,文书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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