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记者 贾楠 见习记者 解楚楚 发布于:2019-05-05 18:35:57 来源:河北日报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意见提出,到2019年底,省市县政府开设政务新媒体,省政府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新媒体。到2020年,形成以省级政务新媒体为龙头,省市县三级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意见提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科)室。组建专业化的政务信息发布队伍,制定严谨、明确、具体、规范的发布程序,严格把住主题选择、内容设置、稿件组织、审核签发各个关口,重大政务信息发布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大政务新媒体工作在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列为第三方评估重要内容。
加强功能建设。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到达率。重点推送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精准解读重大政策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视频、问答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推进新媒体晒政、问政、理政,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鼓励采用微联动、微直播、随手拍等形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共创社会治理新模式。积极推动民生事项“掌上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在政务新媒体办理。
省政府办公厅要开设政务微博、微信,连同已开通的河北政府网移动客户端构成省政府“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系统。各市、县(市、区)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应开设微博和微信,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建立信息发布三审机制,涉及行政区域内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民生领域重大事项的重要稿件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再审,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重大舆情应对稿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提高原创信息比例,尽量做到“权威信息原创发布”。丰富传播内容呈现形式,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访谈交流等形式发布,贴近公众、贴近生活,吸引公众关注和参与。
意见提出,各级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做到对违法违规信息和敏感有害内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预警,第一时间通报处置。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群众下载使用和关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作为办事服务的前置条件。严格舆情处置,设立河北省网络舆情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尤其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持续发布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记者贾楠见习记者解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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