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举措避免或减少质疑投诉
作者: 发布于:2018-08-27 16:24: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正确应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尽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以其自愿为前提的,任何人不能逼迫或者诱导其放弃权利。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时候可能是因为一场误会。
有质疑并不一定是坏事,没有质疑并不一定就完全正确。理越辩越清,事越说越明。通过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答复,就供应商不明白的一些事项进行解释,让供应商从不明白到明白,从不清楚到清楚,误会消除了,坏事变成了好事,代理机构也因此得到了提高,找到了差距,发现了不足,更有利于改进工作。因此,对待质疑,代理机构不应谈虎色变,也不应“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接到供应商送来的质疑函,要按照94号令的规定,及时受理,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给予答复,并告知供应商,如果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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