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8-06-27 14:39: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判定供应商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很重要的一个判定依据是供应商是否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那么,对供应商的罚款达到多少金额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呢?《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即属于政府采购中供应商的重大违法记录。那么,该条中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全国各地的情况一样吗?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梳理发现,各地的规定差异不小,部分地方不仅有省级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其省会城市也印发了听证程序相关办法,并制定了市级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
以下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相关规定未查到)和7个省会城市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北京市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为3万元以上。
依据:《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含经依法授权或者受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下同)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超过30000元的罚款,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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