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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性要求“过剩”,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被判无效标;投标人密封性相互检查,为吹毛求疵排除竞争对手提供了“方便”——这些现象是否偏离了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的制度设计初衷?

让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回归本义

作者:杨勇 发布于:2017-03-27 14:08: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招标文件密封规定不切实际
 
  ①密封要求复杂繁琐:密封限定条件多,甚至超出保密需要,如规定了包装规格、尺寸。
 
  ②密封要求难以实现:如规定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后集中置于同一包装内再密封,但实际上正本、副本由于多、大、厚而难以置于所规定的某种包装内的情况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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