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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类项目如何采

作者:洪云钢 发布于:2014-09-01 16: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准确界定物业管理采购范围
 
  物业管理是指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实现采购单位(主要是机关办公场所)的保洁、保安、会议、绿化、维修、餐饮、车辆组织等日常综合性的服务。
 
  住宅类的物业管理范围主要指对业主的共有部分进行管理服务,对业主的专有部分并不负责。若业主需要,须专项委托。而政府采购类项目物业产权往往属单个业主所有即政府所有,物业使用人仅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或单个,专有与共有服务部分区别并不如住宅物业那样明显,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仍按原界定进行划分,显然是服务范围过窄。若采购单位对专有部分又须另行委托显然不可取,也有可能背离采购单位之初衷。
 
  因此,公共物业管理范围除了大楼共有部分还包括由业主指定的专用部分。要准确界定政府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采购单位须熟知物业管理与后勤管理的区别与类同,将一些物业管理未包含但属后勤管理的内容进一步归入物业管理范围,使原先后勤管理中服务职能全部归入物业管理,例如各办公室室内清扫、清洁,办公设备维修,会议室的服务,传达室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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