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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采评审专家之星(2017-2018年度)

陈瑞华

作者: 发布于:2018-05-04 09:08: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陈瑞华
陈瑞华
 
  姓名:陈瑞华
 
  年龄:50
 
  性别:女
 
  工作单位:东光县财政局
 
  评审年限:4年
 
  申报理由:我于2014年1月13日进入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几年来,作为一名政府采购专家,勤于学习政府采购法规及政策,不断提升自身理论和业务水平。工作中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严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回避的相关规定。坚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审慎地参与评审工作。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评分细则,规范且高质量完成评审任务。多年来,没有违法违纪情形,没有受到过任何处罚,较好地完成每次评审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
 
  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以来,不断增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四个”自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忘实心,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二是作为一名采购专家,潜心学习政府采购基础知识及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各种形式学习业务新知识。如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公众号、从书本及传媒等多种途径,广泛涉猎政府采购新知识,扩充自己的知识储备,特别是通过“亚利聊政采”,结合实际工作不断积累政府采购评审经验,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二、公正敬业、规范评审
 
  时刻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政府采购专家而自豪,深深热爱着所从事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我将公正、敬业、规范作为评审工作中的道德准则和生存之道。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每次评审工作,一丝不苟,兢兢业业。把每次工作看作是服务社会、贡献力量的重要途径。因此把每次评审,当作一次考试,评审过程中,自学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严守评审工作纪律,评审中能自觉抵制不规行为,忠于专家职责,认真负责地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客观、公正、诚实守信,追求高质量交出自己满意的评审答卷。如有次评审中,专家评分后但出评审报告前,采购人代表想叫我为某投标人技术标中的一项多加一分,该投标人就可能成为第一名,当场被我严词拒绝。几年来,作为一名专家,对待评审工作,公正敬业、诚实守信,规范评审,得到财政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认可。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评审工作以来,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当作防止腐败产生的重要思想基础。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做到了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评审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经常以案为鉴,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有些专家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私欲膨胀,背弃作为一名采购专家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未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最后走向违纪。每次评审工作中,我时刻提醒自己作为职业操守规范的专家,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公正、廉洁的政府采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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