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说要把握8个层面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如何进行资格审查?
作者:沈德能 发布于:2018-03-28 14:44:38 来源:
第三个审查层面-- 是否有关联企业参与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还应审查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投标的关联企业或是不得参加统一项目服务供应商的情况。
①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投标的关联投标人。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审查方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投标人的工商登记信息,了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情况、出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和分支机构情况,同时通过投标人自己的网站来了解其组织架构和投资管理关系的情况。
②是否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服务供应商。
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和“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中规定的“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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