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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人应知的《行诉法解释》十大要点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8-02-26 16:43: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5、何为“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二)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手段获取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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