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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人应知的《行诉法解释》十大要点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8-02-26 16:43: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员工以单位名义诉讼须提交哪些资料:
 
  第三十二条 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工作人员身份参加诉讼活动,应当提交以下证据之一加以证明:
 
  (一)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凭证;
 
  (二)领取工资凭证;
 
  (三)其他能够证明其为当事人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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