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50~359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27 13:39: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金税三期数据中心(北京)采购项目第3包(招标编号:GC-HG151715)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彤来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工业区1幢平房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威宏酒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宏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创地标4号楼410室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北京彤来酒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国采中心就“金税三期数据中心(北京)采购项目”第3包(招标编号:GC-HG151715)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认为中威宏公司未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冷库安装项目经理叁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商用燃气用具产品节能环保证明文件等材料,不具备中标资格的问题。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17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16年9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一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体育大学校园防雷防护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C-GG150267)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华云科雷(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北区49号楼
当事人2:北京体育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48号
当事人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来函反映中标人华云科雷(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云科雷)拟派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的聘用企业不是华云科雷,华云科雷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请求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关于举报事项,华云科雷拟派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的聘用企业不是华云科雷,华云科雷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请求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的问题。经审查,华云科雷拟派项目经理为孙志兵,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显示聘用企业为“北京日月星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华云科雷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孙志兵注册证书聘用企业为“华云科雷(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信息不一致,华云科雷自认是标书制作人利用原有的电子版证书修改而来。华云科雷修改孙志兵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项目中标无效。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3.1.2(2)明确规定,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此情况下,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本项目应予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本项目中标无效,责令北京体育大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对华云科雷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2016年9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二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文印室印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C-HG15167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众联易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2705室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采购人: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泰克正通科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房山区房山街道顾八路1区1号-Y354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众联易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人北京泰克正通科贸有限公司涉嫌通过虚构、伪造技术参数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17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16年9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江苏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苏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602室
二、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6日,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矿业大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214-164103043YSY)投诉案调查处理中,发现江苏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中未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已审查终结,于2016年8月22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罚结果
经审查,采购人中国矿业大学虽然申请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江苏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招标公告中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却未在招标文件编制和评审中规定具体扣除办法,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苏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6年9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四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央财经大学校园网建设采购项目第三包”(招标编号:GC-HG160376)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金钻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器2号楼一层2157-2161室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采购人:中央财经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博略顺和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8层810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北京金钻芯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中标产品“入侵防御设备”不具备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入侵防御产品需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博略顺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其投标产品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证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产品证书的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16年9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五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体育大学校园屋面防水及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C-GG150180)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北京楚海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关帝庙路49号
当事人2:北京体育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48号
当事人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来函反映中标人北京楚海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海力公司)投标时提供的“窦店镇芦村中学学生公寓楼顶防水工程”的业绩证明是伪造的,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请求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关于举报事项,楚海力公司投标时提供的“窦店镇芦村中学学生公寓楼顶防水工程”的业绩证明是伪造的,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经审查,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回函均表示,没有芦村中学,也没有芦村中学学生公寓楼顶防水工程。楚海力公司提供的关于“窦店镇芦村中学学生公寓楼顶防水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是虚假的,其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本项目中标无效。
对楚海力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2016年9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上海壹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壹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250号B座6楼
二、基本情况
2016年3月,本机关在依法对“上海海关金关工程二期上海青浦核心应用处理节点机房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CMET-15109G595)作出监督检查处理中,发现上海壹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材料进行投诉的行为。本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已审查终结,于2016年8月29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上海壹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2016年9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税务总局计算存储资源项目第1包虚拟化服务器和交换机设备包”(项目编号:GXTC-1601020)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国家税务总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当事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招标)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二、基本情况
检举人反映,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告中未查询到招标文件和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履行日期、定标日期。检举人请求依法责令采购人重新发布中标公告,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本机关依法受理,对检举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了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的中标公告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检举事项不成立。
2016年9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八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老旧设备更新项目”(招标编号:GC-HG16019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长得万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号西屋国际E座S205A室
被投诉人1: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2号
被投诉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06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北京长得万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人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17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16年9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五十九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长春海关UPS购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G15JJ-A0103-103)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长春海关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当事人2: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海关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当事人3: 北京梅兰嘉德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612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本项目网上竞价中,北京梅兰嘉德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兰嘉德)以高价成交,竞价结果有失公平。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本项目成交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长春海关、海关采购中心就未按规定组成询价小组的行为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对梅兰嘉德、沈阳嘉和利友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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