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阳光交易市场
作者: 发布于:2016-10-21 14:25:47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湖北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阳光交易市场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国办印发《工作方案》一年来,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放、管、服”,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实现进场交易项目26400个,总额5370亿元,同比增长20.02%,累计集中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0余万条,平台整合工作初见成效。
一、坚持改革发展方向,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制。我省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在省、市、县三级均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共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2个,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的全覆盖目标,较好解决了政出多门、权责交叉、同体监督和监督缺位等问题,初步形成了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管理体制。2015年5月28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制予以固化。《条例》的出台,为我省在国家发改委主导的新一轮改革中提供了法律法规支撑,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扫清了体制机制上的障碍。
二、推进全省一网建设,构建统一交易平台体系。一是开发建立了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2月,在全国率先建成了省级电子服务平台,并正式上线运行。目前,省级电子服务平台已经完成了与国家服务平台、省级招标投标平台、省级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省级矿业权拍卖平台,以及省、市两级和部分县级交易中心的对接工作,与省级政府采购平台、省级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全面对接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二是提档升级了电子交易平台。为了统一交易系统,减轻基层负担,我省将省中心交易平台软件无偿提供给市县使用,全省已有44个交易中心正在部署统一的软件系统。同时,我们还依托省政务外网,正在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计划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全省各地、各部门只需在线登录“云平台”,即可操作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三是启动了监督平台建设。完成了前期调研和预算申报工作,明确了我省综合监督平台的建设模式和主要功能,将由我们统一开发建设,无偿提供给各地综合监管机构使用。
三、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建立统一制度规则体系。一是开展制度清理,会同省发改委等8个部门成立了制度清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共清理公共资源交易文件697件,废止352件、修改113件、保留232件,文件废止比率超过50%。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单独或联合有关行业部门重新制定公共资源规范性文件28份,省政府8月6日印发了《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目录》采用“4+N”方式,将5大类、22个大项、82个子项的公共资源纳入到集中交易、综合监管范围。三是统一电子标准文件。联合住建、交通、水利、能源、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工程建设系列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目前已印发了18个,另有15个正在修订中,年底前将印发实施,为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打牢基础。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探索择优择强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探索实践,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进行公示,利用“违法违规记录信息公告平台”累计发布了1531条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接受社会各界查询21000余次,形成了“《办法》+平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信用综合评价、商务诚信评标办法。在襄阳市进行信用综合评价试点,充分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征信体系,为全省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工作机制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在浠水县开展商务诚信评标法试点,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审内容应用于资格审查、评标过程,充分发挥“诚者立、信者威、强者赢”的示范效应,强化市场诚信意识、提升信用水平。
五、推进联动机制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我局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部分市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案件查处的联动机制建设工作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底前下发实施,构建投诉处理、案件查处联动工作机制。同时,加大投诉案件问题查处力度,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年,全省系统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86起,处理投诉举报578件,涉及金额492.73亿元,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推进放管服政策落实,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我们始终认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的并不在于建了几个电子平台、整合了几个交易项目、发布了多少交易信息,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放管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阳光化”,为此我们进行以下探索:一是推进专家资源整合。完成了除政府采购以外的住建、交通、水利、铁路等主要行业的评标专家库整合工作,实现了全省专家资源省域覆盖,目前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库专家人数14720余人,覆盖1450个专业,为异地评标、专家资源全省共享奠定了基础。二是降低进场交易收费。我省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取消网员费、场租费,统一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额的0.2‰至1‰收取信息服务费,且仅向受益人单向收取,今年还将在此基础上下降30%。据统计,仅此一项每年可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6000万元以上。三是全方位推进电子化服务。目前,我省已在部分区域实现了远程异地开评标, 4个市州和2个县市已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省交易中心8月1日起实现无纸化交易。同时,我们还实现了投诉举报网上受理,交易信息适时订阅,电子签章和电子证书互认互通工作也将在年底前全部完成。
尽管我们在此次新一轮改革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国家要求要求、与兄弟省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新的起点,再学习、再深化、再创新,进一步加大平台整合工作力度,力争高标准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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