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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六招规范工程招投标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5-02-01 11:19: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广东省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珠海市采购办")获悉,珠海市出台六项措施规范工程招投标,成效凸显。
 
  之所以出台六项举措规范工程招投标,珠海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说,因为按现有的法律及有关规定,工程类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两个平台都可以受理,所以时常存在两个平台职能交叉重叠,流程管理规定和评标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最低价法评标,而政府采购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加上上位法对两个平台的招标范围未作出明确界定,存在标准不一、流程不一,致使招标结果不同,因此,个别单位想方设法选择申请在不同平台进行招标,钻政策空子。
 
  按数额标准选择招标平台
 
  该负责人说,珠海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审计、发改和建设等部门研究,不断探索监管方法,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出台的六项举措。
 
  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本级100万元、区级50万元、镇级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珠海市采购办工作人员介绍说,市本级低于100万元、区级低于50万元,但在2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由珠海市采购办审核采购计划后,按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的统一标准,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并且要有工程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预算、结算审核报告。
 
  同时,珠海市规定,采购单位同一时段,一般指两个月,同一地址内发生的同一类型的工程,如果可以确定具体的工程量清单、汇总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都应归并为同一个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防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而对于预算金额低于20万元、但在10万元或以上的零星工程项目,珠海市相关部门研究决定,采购单位要在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按最低价法或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公示中标结果。
 
  此外,经珠海市信息办审核,属于机房建设、网络布线、视频监控等为主的信息化项目,归类为信息化工程,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招标,而属于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系统维护的信息化服务项目,则实施政府采购。
 
  还有对该市发改部门立项的建设工程项目中,该负责人补充说道,如果是与土建安装工程无直接关联的设备招标,为方便工作开展,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转由政府采购平台实施采购。
 
  理顺平台职能交叉等问题
 
  据了解,上述措施实施后,明确界定了珠海市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两个平台的招标项目受理范围,解决了两个平台职能交叉重叠的问题,实现了"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工程招标管理目标,珠海市财政、市发改、市建设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部门的职责更加清晰,工作衔接也更加顺畅,同时对零星工程的招标管理更加公开和透明,堵塞了部分采购单位黑箱操作的漏洞,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该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2014年1-10月,经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采购计划后,进入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在2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工程类项目,共有174项,预算金额为7500万元,公开招标节支率为14.46%,比实施新政策前的2013年的节支率5.1%,提高了9.36%,效果显着,得到采购各方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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