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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功不可没 反思中改进可长足发展

作者:柏玲 通讯员 张沫 发布于:2018-11-20 15:55: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发展历程中,代理机构举足轻重,功不可没。代理行业伴随政府采购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可以说相生相伴,不离不弃。” 近日,山东省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会,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韩震在会上致辞时如此说道。他结合山东省代理机构发展现状,指出,代理机构发展面临三大问题。
 
    第一,是盲目扩张带来的无序竞争问题。
 
    山东省代理机构数量从开始的几家、几十家发展到2014年的384家,占据全国的十分之一。随着代理机构资质放开,代理机构数量出现了“井喷式”增长。目前,山东省代理机构达1859家,占到全国的七分之一左右,且保持着增长趋势。韩震认为,这一方面说明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吸引力极大,已经成为各方追逐的“香饽饽”。另一方面也表明山东省已经拥有了巨大的代理资源,成了“富户人家”。但同时,欣欣向荣的表象下,也存在盲目扩张带来的残酷竞争、无序竞争,恶性竞争。这样的畸形扩张持续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二,是采购人过于依赖代理机构的问题。
 
    韩震认为,代理机构是受采购人委托,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的中介组织。但现在,代理机构经常成为采购人的“全职保姆”“全能仆人”:委托代理,一托全托,里外全管,并且一管到底。代理机构俨然已经成了采购人离不开的,采购人也因此失能或半失能,若离开代理机构,几乎不能自理。这一方面是因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的充分信任,说明了代理机构的存在价值,但也同时说明一些采购人能力欠缺、借此逃避责任。有些采购人凭借权力,让代理机构干了许多不该干的活、出了许多不该出的力、挡了许多不该挡的“枪”。
 
    第三,是代理机构自身能力素质存在缺陷。
 
    政府采购链条多、环节多、参与人多,想法多、矛盾也多。代理机构是组织者、协调者,更是润滑剂、灭火器,为采购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褒奖和掌声应当首先归功于代理机构,但伴随而来的指责和不满,也说明了代理机构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存在问题。需要代理机构认真地反思,才能更好地面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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