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梓久:借力“互联网+”建好采购新信息系统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6-07-15 16:12: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6月29日-30日,200余名政府采购人士齐聚“中国汽车城”长春,参加由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举办的第11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为充分探讨和交流“互联网+”大环境下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及信息化建设的经验与思考,峰会设置了高峰对话环节。
高峰对话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主题,聚焦行业热点,探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和新趋势。本次高峰对话由政府采购信息网总编辑、政府采购信息报执行总编辑主持。
在对话中,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介绍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梓久
张松伟:下面请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分享一下黑龙江2015年2月1日正式上线的新系统的情况。
刘梓久: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创建于2003年,2004年正式上线运行,当时也算是全国起步较早的。但目前看来,从政府采购计划的报送、审批到政府采购中心的操作执行,仍有很多功能不健全。
到2012年,我们明显感觉老系统已经不能适应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的新要求了,因此于2013年设计、2014年修改,2015年2月1日正式上线了新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严格来说,当时“互联网+”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晰,或者说还未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
黑龙江省运行新的系统,有以下目标:一是实现财政职能,即厅党组确定的重要事项需要落实。比如2011年厅党组印发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节余资金要收回,但截至2014年年底,并未收回。主要是因为原系统中没有此项功能,需要人工把每一项资金指标在采购结果形成之后进行还原,新系统则将结余后的预算自动收回国库。
二是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对接。第一关在业务处,其负责反向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有购买指标、是否符合政策、是否超标。新系统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比如采购计划的提出和申报、履约验收等,监管部门不再进行验收。
三是新系统还修改了合同签订流程。原来合同签订后,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确认无误后,还要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新系统运行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再需要进行合同审批,只在网上对交货时间、价格、数量等指标进行备案审查,将主体责任落实到采购人身上。
经过几年的努力,上述几个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还应解决好专家网上评审的问题。在现行政府采购制度设置下,评选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审专家,导致各方在专家使用管理方面做了很多文章。如果能够实现电子化评审,专家无需到评审现场,就可以避免很多问题。
黑龙江目前共有各类专家5000余名,其中3600名集中在哈尔滨市,其他区县均面临专家不足的问题,希望通过新系统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矛盾。
电子商城建设是我们接下来的重点工作。把电子商城建好,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政府采购饱受诟病的“质次价高”等问题,这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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