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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方金亭:

“宽进严管” 紧抓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5-06-10 11:00: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目前,兴安盟有多少家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行政许可取消后,代理机构有没有增加、增加多少?对于代理机构的监管,兴安盟有哪些好的做法和建议?现阶段,代理机构监督的难点是什么?
 
  针对上述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方金亭说,目前,兴安盟有13家社会代理机构,增加了7家代理机构。
 
  在兴安盟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真正实施监督管理的时间并不长,我们完全按照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代理机构年度考核有关办法来实施管理。代理机构行政审批取消后,兴安盟对代理机构实施“宽进严管”,以加强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为抓手,规范代理行为,严格操作程序,落实政策要求,提高采购质量。对新增加的代理机构,要求必须有固定的招标场所,能够承担政府采购招标的具体事宜,凡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予备案。
 
  监管的难点,代理机构突然增加了7家,与自治区其他盟市相比,兴安盟是一个小的盟市,在监管方面问题很多,一方面,对于新增加代理机构的人员结构、素质、能力都不是十分了解。另一方面,新增加的代理机构能否真正承担起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有待于在实践中验证,每个企业都以盈利为目的,代理机构也逃脱不了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具体反映就是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上,往往听命于采购人的无理诉求,倾向性、歧视性,种种限制条款,层出不穷,因此,加强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是我们破解代理机构存在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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