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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员办:适应监督检查转型新要求

作者: 发布于:2015-03-17 13:15:05 来源:财政部网站

  监督检查工作的转型是专员办职能调整的重要一环,新职责使监督检查处定位更清晰,目标更明确,业务更规范。上海专员办监督检查处在办领导的重视、支持和指导下,不断适应新常态,及时扭转工作思路,加快融入财政主体工作,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

  立足新起点,优化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切实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除参与财政部组织的专项检查外,上海专员办将把财政资金使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八项规定”等财经纪律落实情况纳入其他检查的重点;二是着力推动专员办自身内部控制建设,目前上海专员办已按照监督检查局的部署完成对专员办层面内控办法的起草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定稿,细化上海专员办内部各项工作的流程,全面推动内控办法的实施。

  把握新形势,突出监督检查特色。一是发挥会计监督的规模效应,强化对企事业单位及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密切关注管理会计和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大力依法惩处会计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经济秩序;二是探索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的长效机制,优化调整点对点监管体制,有效发挥事务所监督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跨境监管专项检查的工作模式,切实提高现场检查水平。

  推出新举措,改进监督检查方法。一是推广应用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的信息技术,坚持使用检查软件,配合试点日常监管信息系统,将辖区内的监管对象纳入系统管理,实现日常数据和检查数据的有效整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系统分析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重视内部培训,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督对象,上海专员办将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升专业素养,扩充监督人才储备。

  实现新作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一是调研要有新高度,着眼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监督检查的细微处入手,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借用地方单位的力量,深入挖掘调研对象,提高调研成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督成果要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既要发现和处理问题,更要注重思考涉及体制性、机制性的因素,提出修订和完善政策制度的建议,更好地为中央宏观经济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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