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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韶东:实行政府采购是法律的要求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08-10-31 11: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国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司副司长 方韶东

   “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首先要搞明白为什么要实施政府采购。”在方韶东看来,实行政府采购是法律的要求,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从源头和机制上预防腐败的需要,同时还是强化支出管理的需要。为了规范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2008年中国地震局在规范方面已经上了一个新台阶,印发了《中国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细则》、《中国地震局政府采购规程》,使地震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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