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明:服务中心工作 “率先”牵动全局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吴小明
“在五年的政府采购改革实践中,我们走政府采购道路的决心始终没有动摇。因为我们感觉,政府采购事业是一项阳光的事业,是一份朝阳事业。现在,政府采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社会深入度越来越强,可以说,我们迎来了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政府采购法》实施5年来,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飞速发展,政府采购规模增长了8倍,采购规模连续四年稳居全国第二。江苏省在做大政府采购规模蛋糕的同时,还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成功实现了“四个率先”。
率先将支农补贴项目纳入
从2004年起,江苏省就率先将涉及三农的财政补贴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主要包括水稻小麦良种、农机具、救灾物资等的采购。
由于江苏省在政府采购服务三农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2006年,农业部在该省举办了“全国良种补贴招标采购观摩会”,组织全国代表现场观摩学习。与此同时,江苏省再次发挥政府采购的服务功能,为全省困难地区的383家乡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57项7742件,资金节约率达到23%。这些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后,不但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而且也在百姓中树立起政府采购为民、助民的形象。
率先制定创新产品认定办法
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出台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都在财政部颁发自主创新产品三个管理办法之后,惟独江苏省走在前面。
2006年10月,该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专家评价工作手册》,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了省内首批自主创新产品。2007年,江苏省进一步推进了推动自主创新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的制度建设工作的进程,出台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并将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名优产品结合起来。
率先实行公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
早在2006年,江苏省就率先实现了协议供货的全省联动,半年一期,至今已完成了4期。这一采购模式不但较好地满足了采购人对公务车性能、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而且也极大的提高了采购效率、节约了采购资金,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2007年,江苏省又将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向前推进一步,上半年增加了越野车、商务车两个采购内容,下半年又将大客车、卡车纳入协议供货范围,进一步满足了采购人的需求。
率先制定从业人员培训办法
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培训人员是政府采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在这方面,江苏省再次走在前列,率先制定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暂行办法》,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每年必须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并及时对培训情况登记、定期检查考核,将政府采购人员的再教育制度化、固定化。另外,还专门组织编写了《政府采购系列教材》,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全省政府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刘卫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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