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明:“以案说法”培训形式更容易被接受
吴小明:培训应以案说法 注重针对性
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2/06/26757_201206080930591lhyl.jpg">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吴小明
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成败,各地政府采购部门也越来越重视培训工作。但是,个别地方举办的培训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的问题。那么,怎样才能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呢?
我认为,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案例教学是一种非常好的选择。因为生动鲜活的案例来自政府采购实践,反映的也是操作实务中经常发生的问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依法采购、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遇到质疑投诉应当如何依法妥善处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是政府采购一线工作人员最关心的问题。所以,培训内容一定要切合实际,符合一线工作人员的需要,能为实践操作所用;形式要生动、深入浅出,让各方当事人听得进去并能从中获得启示,才能确保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
另外,针对不同的对象,培训侧重点应该不一样,运用的案例也要有所区别。比如,对于监管部门,重点应该放在依法监管、注意方法、做好服务等方面;对于操作机构,重点应结合案例讲解如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于评审专家,重点则是说明其地位和作用,责任、权利和义务,评审要求和纪律;对于供应商,则要注重分析依法采购、公平竞争,合理运用政策、优先获得中标资格,依法维护权利,不要过度、甚至恶意维权;对于采购人,重点是其参与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有哪些权利、义务,哪些需求可以提、哪些不能提,"采购人如果对采购结果不满意"能否不签订合同等。
通过"以案说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比单纯地讲解法律条文更容易被接受。通过分析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政府采购各当事人都能从中得到启示,从而积累经验,吸取教训,避免走弯路或少走弯路。
(文字整理、摄影/万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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