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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采购办主任吴兰香:政采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作者:黎娴 王莉 发布于:2012-06-27 10: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吴兰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兰香

  吴兰香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已十余年,但其工作热情依然不减当年,她深切地感受到政府采购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使命,并应在采购活动中切实发挥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

  她勤奋务实,牵头出台了多项办法,为新疆政府采购建章立制;她勇于创新,大刀阔斧地更新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创造了全区政府采购规模新高;她呕心沥血,组织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联合采购、协议供货区域联动;她积极思考,不断进行理论探索,在主流媒体发表了多篇重要文章……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她和新疆全体政府采购工作者辛勤耕耘十载的结晶。阳光做人、阳光做事、阳光采购,是她工作、生活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在吴兰香的带领下,新疆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始终坚持用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新疆政府采购实际,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下达、运行程序、市场准入、信息公告、资金拨付、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等多项制度和规定,同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指南》进行了全面修订,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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