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10周年视频采访】吴小明:政府采购要紧贴实事民生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7-18 08: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2年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的第十年,也是《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刊的第十年……十年间,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取得了卓著的成绩,采购规模逐年攀升,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经过十年的发展,已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站在十年的历史新起点,回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走过的不平凡历程,让人感慨万分;展望这项制度改革未来发展的方向,令人无限憧憬。值此十年契机,《政府采购信息报》特组织《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视频采访活动,与政府采购资深人士一起就如何促进我国政府采购事业更好发展建言献策。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介绍了该省政府采购范围拓展情况:江苏自1998年开始实施政府采购,2003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后,从政策功能开始积极探索,2004年率先把涉农补贴纳入政府采购,从水稻良种补贴到禽流感疫苗等等;然后是教育,校校通、全省的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材、作业本等等;其次把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也纳入政府采购。每年政府都有实事、民生工程,政府采购都紧紧地贴上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这些都纳入政府采购,所以采购范围不断拓展。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制订办法,给份额给优惠,2009年运用政府采购平台,缓解中小企业企业融资难。三年有54家企业获得3亿贷款。
她还详细介绍了对各方当事人的监管:采购人通过专项检查、培训、采购预算的制定、采购计划的审批、进口产品的审核进行监管;每年两次联合监察厅审计厅对集采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跟经费分配挂钩,考核内容包括采购质量、服务态度、质疑投诉、创新等。另外对185家社会代理机构2950名从业人员制订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审批方面通过电子化手段在网上公示,每年两次培训,三年轮训一次;为库里面8900名专家制订了网上监管系统,参照银行的信用系统,比如专家迟到了、违反评审纪律等,我们都会有记录,库里都会有代理机构的反馈,根据表现决定是否续聘;每年定期对供应商履约情况检查,委托两个采购机构,检查结果跟下一轮招标挂钩,成绩好的免试、加分或通报表扬,成绩不好的也进行处理。2006年至今江苏共受理投诉40起,行政诉讼7 起,行政复议5起,行政处罚2起。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正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介绍了该省政府采购范围拓展情况:江苏自1998年开始实施政府采购,2003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后,从政策功能开始积极探索,2004年率先把涉农补贴纳入政府采购,从水稻良种补贴到禽流感疫苗等等;然后是教育,校校通、全省的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材、作业本等等;其次把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也纳入政府采购。每年政府都有实事、民生工程,政府采购都紧紧地贴上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这些都纳入政府采购,所以采购范围不断拓展。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制订办法,给份额给优惠,2009年运用政府采购平台,缓解中小企业企业融资难。三年有54家企业获得3亿贷款。
她还详细介绍了对各方当事人的监管:采购人通过专项检查、培训、采购预算的制定、采购计划的审批、进口产品的审核进行监管;每年两次联合监察厅审计厅对集采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跟经费分配挂钩,考核内容包括采购质量、服务态度、质疑投诉、创新等。另外对185家社会代理机构2950名从业人员制订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审批方面通过电子化手段在网上公示,每年两次培训,三年轮训一次;为库里面8900名专家制订了网上监管系统,参照银行的信用系统,比如专家迟到了、违反评审纪律等,我们都会有记录,库里都会有代理机构的反馈,根据表现决定是否续聘;每年定期对供应商履约情况检查,委托两个采购机构,检查结果跟下一轮招标挂钩,成绩好的免试、加分或通报表扬,成绩不好的也进行处理。2006年至今江苏共受理投诉40起,行政诉讼7 起,行政复议5起,行政处罚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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