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宝泉:建好一套系统 把握两个周期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2-07-20 09: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了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我省按照财政性资金和政府采购两个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建设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范围不断拓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凸显。另外,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上采购、网上交易也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采购事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是财政部门依法行使监管权的挑战。《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财政部门是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管的主体,但在现实监管中,尤其是在政府采购活动监管中,由于法律顶层设计等原因,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能有旁落、边缘化或处于缺失地位的趋势。二是管采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挑战。目前管采机构设置不太统一,有些新设立机构仍然存在管采不分、婆媳一家的现象。三是政府采购资源信息分离的挑战。当前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各成一派,资源信息不能共享,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未能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和规律办事。四是规模范围扩大与工作效率低下的挑战。十年来,全国以及各地的政府采购规模范围不断扩大,传统的手工作业已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采购效率亟待提高。五是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对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要求的挑战。加入GPA需要提供规范透明的政府采购服务平台,如何通过电子化来实现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六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挑战。在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体制下实现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支付、资产管理四位一体,是深化财政改革的必然要求,政府采购如何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也是一道绕不过的坎。
面对挑战,我省提出了财政性资金和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从架构和顶层设计开始,打造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一个预算部门或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时,主要通过“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支付→资产配置→部门预算”这样一个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的循环来实现。
运用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这个理念,可以解决三个资金使用的问题:该不该买、买得如何、如何来买。显而易见,政府采购是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在财政资金全生命这个周期中,政府采购上连部门预算、下接国库集中支付,在预算执行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是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可或缺的中间桥梁。通过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的闭合循环管理,有效保证了财政资金的科学、安全使用。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性资金执行的延伸,同样也存在一个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问题,即通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审批、采购执行、履约检查、国库集中支付、资产配置和管理,回归到指导政府采购预算这样一个全生命周期的循环。
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可以解决三个财政性资金支付安全的问题:一是通过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确保了采购项目安排的合理性;二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实现了采购行为的规范性;三是通过严格的集中支付手续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是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充分体现。首先,在财政资金支出上,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存在着固有的全生命周期问题。其次,在政府采购执行上,政府采购也存在着一个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问题。第三,在财政的监督检查上,政府采购是通过严格监督程序来实施的,存在着完备的支付手续问题。那些认为政府采购只是一种单纯在市场上通过招标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认识,或者认为政府采购只是通过经批准的预算资金由自己在市场上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认识,都是不全面的。全生命周期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
我省建设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贯彻了“双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和政府采购循环监管机制”的总体要求,体现了“资金监管、业务监管”两大职责,按照一套系统、两个网络、三个一体化、四个平台、五个资源库的“一二三四五”架构,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的互联相通、全程覆盖、资金安全和监管到位。(文字整理/王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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