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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购办主任陈振兴:坚持依法监管加强行业自律

作者:韩 冰 发布于:2012-07-30 10:2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访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振兴  

坚持依法监管 加强行业自律

陈振兴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振兴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采购办")主任陈振兴在福州接受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的专访。

  陈振兴谦虚地称自己是政府采购战线的一名"新兵",但他对政府采购事业却有很多独到的见解。记者从福建采购办工作人员口中得知,陈振兴曾在部队工作生活了20年,这使他养成了严谨的工作作风。

  2011年,陈振兴开始担任福建采购办主任,当年福建全省完成包括财政批复的工程类采购在内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49.32亿元,节支率为15.41%。2012年上半年,福建省政府采购规模约为150亿元。

  健全制度体系 规范采购行为

  陈振兴告诉记者,福建采购办正在编制《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监管手册》第五版。陈振兴说,自2006年编撰第一版工作手册起,福建省采购办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及时收录整理省级政府采购机构的设置情况、各环节的主要操作流程以及现行主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内容,编撰成册,免费提供给政府采购当事人学习参考,方便采购人执行操作。

  根据本省实际,福建采购办先后出台《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采购人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规范政府采购全过程,逐步构建起政府采购工作制度体系,起到了明确权责、规范管理、有序运作、预防在先、提高效率的作用。

  但同时,陈振兴也提出,制度规范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比如,2007年,福建省财政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指引、实施指引;2008年、2009年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的变化,陆续出台招标文件编制指引、招标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通过及时查缺补漏,保持了制度的延续性。

  "政府采购工作不好做,让不懂政府采购的人去做可能会出问题,让'太懂'政府采购的人去做还是可能会出问题。那么,政府采购到底应该怎么做?"陈振兴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政府采购应该按照既定的法律、法规、制度来做。"

  推行通用物资集中采购和配送

  陈振兴有这样一种设想:"对于福建省级机关单位的办公家具、空调、计算机等通用性强的政府采购品目,应该实行统一集中采购。"

  与目前中央单位推行的"批量集中采购"类似,通用物资统一集中采购也是将采购人的零散采购需求归集起来,统一实行招标采购,发挥规模效应,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在这种模式下,中标供应商应该是生产厂家,由中标厂商直接供货,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节支率。"陈振兴说:"集中采购机构承担'集中配送中心'的职责,中标厂商向集中采购机构集中供货,集中采购机构再将这些产品配送给采购人。"

  但目前来看,这种模式的推行也会遇到一些问题。陈振兴表示,福建采购办将进行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寻找科学合理的解决方式。

  呼吁建立行业协会 加强中介监管

  "社会中介机构目前尚未实行执业资格制度,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政府采购代理行为进行依法监管,但对代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内部管理规范等方面往往难以监管到位。"陈振兴谈到:"一些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容易产生商业贿赂问题,影响政府采购的诚信体系建设。"

  为此,陈振兴呼吁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陈振兴认为,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应依据政府采购的工作特点,制定行业标准,督促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制定政府采购职业标准,规范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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