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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宝泉:落实厉行节约要求 编实政采预算

作者:王少玲整理 发布于:2013-04-10 09: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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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 宋宝泉

  财政部在印发的2013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提出,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购置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历史成交结果编制采购预算和计划。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从源头上精编、细编、编全、编实政府采购预算,着力加强预算执行的刚性。
  
  精编、细编政府采购预算,需要采购单位改变认识。目前政府采购预算普遍存在编制粗放的问题,不够细化,相关部门很难精准审核预算,并容易引发两个问题:批复的预算偏多,不利于厉行节约;批复的预算偏少,无法满足正常需求。
  
  采购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严格按照购置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历史成交结果,本着物有所值的原则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将预算细化到目录和品目,真正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不存水份”,实现按购置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历史成交结果编制采购预算和计划的良性循环。
  
  就安徽省而言,安徽省财政厅坚持实行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同编制、同批复、同执行,并加强对市、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宣传力度,以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增强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2012年,安徽省己实现16个地级市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并力争到2014年实现全省所有县(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全覆盖。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安徽省财政厅要求省直1500多家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在年度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编制过程中,预先编制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技术需求方案,在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下达前,根据预编的政府采购技术需求,提前做好计划编报工作。同时,财政厅业务处室应负责督促各预算单位预先编好政府采购技术需求方案,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库,提前做好采购计划编报工作。
  
  安徽省财政厅还推出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季度、半年度、年度通报制度以及政府采购项目催办制度,并积极落实会商制度,由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带人到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农委、省工商局、省教育厅、安徽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等几十家省直政府采购预算较大的单位,上门帮助解决采购计划编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其合理均衡地安排预算执行进度,避免发生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前松后紧等现象。
  
  通过对预算编制、申报、执行等环节的强力监督,安徽省政府采购在预算编制、执行均衡化方面向社会提交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王少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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