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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集采机构发展高峰对话纪要(二)

作者:整理/杨三辉 发布于:2015-02-01 11:37: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话嘉宾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于宙
  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副处长 郑运平
  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 宋楠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学国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陈宜汉

  主持人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常务副总编  张松伟
 
  张松伟: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内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关乎政府职能转变。这项改革对政府采购有何影响?目前各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怎么样?
 
  于宙:目前,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由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工作组正处于调研阶段,征求各方意见,还没有形成最终方案。
 
  郑运平:石家庄市政府采购工作从2002开始,目前已有13年。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我们尽职尽责。而作为石家庄集中采购机构的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是市财政局下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目前正常运转。
 
  现阶段,针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我们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逐条给出建议。目前,石家庄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还在市财政局领导下,尚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宋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2年12月,其采购中心所有人员从杭州市财政局整体成建制划转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平台运行两年多来,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定位的问题。集中采购机构是独立的非盈利事业法人,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任何履行集中采购的职责。但是若以采购中心的名义实施采购,在法律上又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它现在是非独立法人地位,所以这是矛盾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二是管理职责的问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一个纯服务的平台,而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监管部门授权或委托,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责,两者在定位、职责等方面完全不同。
 
  三是体现政策功能的问题。《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是反腐、节约财政资金、发挥政策功能。而目前社会上更多的是注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体现。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注重程序、过程,相对忽略结果,这样会影响政策的落地。
 
  同时,以上三个方面问题也给财政部门带来三点困惑:一是政策的贯彻进程受到影响;二是杭州市集采机构队伍力量有弱化的趋势,采购效率和质量受到影响;三是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激增,与质疑增加相对应,杭州市的供应商投诉事件也在同步增加。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认为首先要加强沟通、交流和政策宣传。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建立每季度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其次,通过电子化信息化手段,推进"网上商城"和"大卖场"建设,相对缓解集中采购机构"人少事多"的压力。
 
  王学国: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2012年12月挂牌成立至今,从运行实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管理体制上,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保留了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牌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和主体地位,与整合前没有变化;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法定的监管职责不动摇;财政部门联合监察部门建立了行政监督员库,第三方现场监督得到加强等。
 
  二是在经费保障上,保持了政府采购的公益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完全免费;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从事的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运作其代理费、评审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对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在人员配备上,增强了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力量。整合后机构设置规范,科室职责分工清晰,人员配备科学,较好保证了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在采购流程上,继承了原采购中心的成功做法和优良传统。由于实行的是化学整合,从事政府采购集采业务还是原班人马。不仅有10多年的工作历练,其经验做法及优良作风,能够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得到继续的传承和发扬光大。
 
  五是在资源共享上,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整合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自己的政府门户网站、专业档案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工作。开标和评标场地及监控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资源共享。
 
  陈宜汉: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是区政府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2014年我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额达到27个亿,特别是服务类采购增长特别快,已经接近总采购量的70%。从以前的单纯货物采购扩展到政府购买服务类。
 
  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问题,宝安区目前在组织架构上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目前宝安区有两个平台:一个是政府采购中心,另一个是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宝安分中心。在这两个平台的分工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专门负责工程建设交易方面的平台,相对是比较单一、专业的平台。而政府采购中心目前负责货物类、服务类以及特殊工程的采购,比如计算机系统工程、医院手术室工程、实验室工程。项目基本涵盖货物、服务、工程三类采购。
 
  我们认为首先应该把政府采购中心做强做大,有为才有位。只有做强并把事情做好,才会得到信任,把更多的工作委托给政府采购中心去做。
 
  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面,我区要求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一个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虽然不是一个实体,但是它可以去摸索在公共资源交易的过程中到底是需要怎么样去监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哪些,为今后的职能划设和机构设置打下基础。
 
  今后宝安区的做法可能是,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职能交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原来政府采购管理职能基础上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加挂一个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分二个层面,一个是交易过程的监管,另一个监管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
 
  因此,宝安区以后会把政府采购中心改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原来的基础上拓展一些业务,加挂一两个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由原政府采购主管机构加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公室,实现对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全面监管。(整理/杨三辉)
 
  张松伟:目前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不一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中如何定位,底线是什么?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其核心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留集中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另一方面是非盈利性原则。如何理解保留集中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
 
  于宙: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其中有两个关键点,一是集中采购机构是非盈利性事业法人;二是同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管权应该坚持。这是对《政府采购法》的再次重申,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过程中,这两个关键点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同时,我个人认为整合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该像一个综合性商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之前,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基本建设招投标就像一个个的品牌专卖店,而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后,就是让所有的专卖店进场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于法无违,于事有益,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违法。
 
  郑运平:石家庄下属的24个县(市)区,与石家庄市本级的政府采购工作是不一样的。由于人员少,部分县市区的采购办和采购中心都是一起办公,人员平均2-3人。
 
  同时,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是自下而上的,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的时间较早,但是形式却不一样。有的是简单组合,有的则以建设局为主导,情况各异。但不管哪种情况,都与《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的定位相违背。虽然现在石家庄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没有正式运转,但是《公共资源交易运行规则(试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法(试行)》已经下发到各县(市)区政府。这其中有些条文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比如管理办法不允许采购人代表参加项目评审等。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定位应该是为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供服务,还应该是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的监管工作。如果可以确定这两个方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法定监管部门,其监管职责应该得到落实。如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一个采购部,这与《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中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应该保留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政策是相违背的,也不符合《政府采购法》中"管采分离"的原则要求。
 
  宋楠:集中采购机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底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保留其独立法人地位。像杭州目前的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模式,仅仅只是进场交易,而不是整合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以往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评价一直是"质次、价高、时间长",然而,近几年随着电子化进程的加快,这方面的评价相对减弱,更多的是呼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尤其是希望政府采购在落实绿色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能有所作为,但这些政策的落实往往是需要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活动去实现。
 
  从我自身来说,已经从事政府采购工作有18年。尤其是最初编制招标文件没有范本,一切都需要靠自己去研究,各方查找资料,向懂行的人请教,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真的非常不容易。因此,政府采购工作有今天的成绩和发展,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在目前社会各界希望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大背景下,我觉得必须要做大做强集中采购机构,充分发挥其先天优势,包括基础较好、操作规范、非盈利性、技术力量相对强大等自身优势。强化集中采购机构的力量和管理职责,依靠集中采购机构来引领示范其他的代理机构,做好采购机构的带头人。
 
  王学国:关于集中采购机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认为底线就是职责保持不变。对于保留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法人地位,我个人有三方面认识,第一是从国家层面来说,将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挂牌、产权交易等纳入统一平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这是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而目前河南全省18个地市中已经有17个地市建立起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是改革会带来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人员归属的变化。第三是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两年的时间来看,行政部门、投标人、采购人、评审专家等服务对象最关心的是平台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服务是否到位,没有人去认真考究集中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
 
  陈宜汉:对于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法人地位的理解,不管是称为政府采购中心还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认为,只要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好,按照《政府采购法》去依法组织采购就是符合《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的规定。因此,不管机构名称如何称呼,主要是看政府采购是否依照《政府采购法》去执行,是否履行监管职能,监管的主体是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好比一个商业综合体,只是交易的一个场所,面对消费者的是各个品牌的供应商在经营。
 
  像宝安区准备推行的模式是以政府采购中心为基础增加公共资源交易职能,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原来政府采购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职能,加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这一做法是削弱还是强化政府采购的职能?
 
  如果采用一套标准来处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的事情,我认为是不可行的,必须用专业的水准和态度去看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是不一样的,工程交易由中介编制招标文件,而政府采购中的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由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每一项交易都有各自的规则,不能用统一的规则去做所有的事情。政府采购工作必须专业,只有专业才能做得更好。
 
  张松伟:请每位嘉宾用一句话对自我阐述的内容进行总结。
 
  于宙:守住底线,做好工作。
 
  郑运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已出台,从顶层设计方面入手,做好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宋楠:依法采购,让政府采购的天更蓝,人更美。
 
  王学国:打铁还需自身硬,内提素质,外塑形象,取得社会的认可。
 
  陈宜汉:集中采购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中,有为才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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