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vitadmin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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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vitadmin2008-09-22
- 发布者:vitadmin2008-09-22
- 市直各单位: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管理规定》印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函告我局。 南宁市财政局 二发布者:adstarmin2008-09-22
- 发布者:vitadmin2008-09-17
- 发布者:vitadmin2008-09-17
- 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试行) 一、招标人(采购人)及从业人员 1、应当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交易的项目,不进入中心交易的; 2、不依法提供招标(采购)必须提供的材料的; 发布者:adstarmin2008-09-16
-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招标投标活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依据《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126号令)、《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合政办[2007]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发布者:adstarmin2008-09-16
- 发布者:vitadmin200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