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近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于采购合同的公开。《通知》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2015年3月1日以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要求公告的,应当于2015年10月31日前补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公开由采购单位自行在上述我市指定渠道公告。只有已经公告的政府采购合同,市采购中心才受理备案。发布者:wangshaoling2015-09-07
  •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 江西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将单一来源公示文本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申请及公示情况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发布者:wangshaoling2015-09-07
  •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部分功能和流程操作方法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出台《关于调整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部分功能和流程操作方法的通知》,采购计划审批功能由采购管理部门端口调整到采购人端口,采购人自行决定是否委托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信息公告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发布,取消出售标书时间截止到开标前一天的限制,增加合同公示功能。
    发布者:wangshaoling2015-09-07
  •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合理选择确定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合理选择确定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情形及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自行选择,财政部门不再审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情形或者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发布者:wangshaoling2015-09-07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作用,支持我省供应商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竞争能力,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参照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发布者:dongying2015-09-01
  • 浙江省《关于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政策的通知》

    残疾人庇护产品是指由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庇护性就业)单位生产或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各地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目录。纳入残疾人庇护产品目录的产品和服务主要有:办公消耗用品(包括签字笔、信封、纸杯、扫把、拖把等),农林牧渔业产品,印刷、信息技术、物业管理(保洁)、标牌标识制作、手工艺品和辅料加工、代工等服务。发布者:dongying2015-09-01
  • 关于广东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广东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通用类货物和服务项目按需求特性实施分类管理并适用不同的采购模式,多渠道满足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实现通用类项目的标准化和电子化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发布者:wangshaoling2015-08-31
  • 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单位部分通用类采购项目试行网上竞价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决定自10月1日起在省本级对部分通用类采购项目试行网上竞价,服务器、A3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交换机、投影仪和扫描仪等9个品目,同一品目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1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A4激光打印机等3个品目,同一品目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年度累计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发布者:wangshaoling2015-08-31
  • 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单位部分通用类采购项目试行电商直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广东省财政厅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省本级对部分通用类采购项目试行电商直购,空调机1个品目,同一品目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年度累计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路由器、网络配套设备、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传真机、台式计算机显示器、电视机、电冰箱、摄影摄像器材、办公用纸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耗材等11个品目,同一品目单次采购金额80万元以下。发布者:wangshaoling2015-08-31
  • 广东省批量集中区域联动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批量集中区域联动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和空调机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月15日、3月15日、5月15日、7月15日、9月15日和10月30日前将本地区的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汇总后下达至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者:wangshaoling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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