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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作者:安徽 发布于:2014-04-18 08:25:46 来源: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拟对2010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时间截至2014年5月30日,逾期不来办理相关退款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中心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统一上缴国库。请有关供应商速来我中心办理退付手续。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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