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有效期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1-08 09:45:49 来源:国采中心
关于延长中央国家机关
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有效期的通知
2012-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有效期已于2013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新一期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的相关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障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和监理业务顺利开展,现将2012-2013年度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的有效期延长至新一期入围供应商中标结果公布。
特此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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