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关于延长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有效期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1-08 09:45:49 来源:国采中心

  关于延长中央国家机关
  
  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有效期的通知
  
  2012-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有效期已于2013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新一期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的相关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障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和监理业务顺利开展,现将2012-2013年度限额内工程定点、监理定点的有效期延长至新一期入围供应商中标结果公布。
  
  特此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月2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